《芳华》——致敬平凡又伟大的一代人
我不止一次地想写一篇让我感动到哭的书的书评,但从来没有写好过。这一次我不知道是不是能写好。我再给自己一次机会吧。
2019年1月,我在豆瓣上标记了想读;2018年11月,我买了这本书;种种原因,拖到2021年3月,我才把《芳华》读完。从书的1/3开始,眼眶里就开始噙着泪水了。
坦诚的讲,我是先看过电影之后,才想着看一下这本书的。读完之后,合上书,才注意到书的封面,似曾相识,只因封面即电影的海报;却又感觉很陌生。
一面斑驳的墙,光滑但又略略发黑的腿,却穿着两只不一样的鞋子:左脚穿的是舞鞋,右脚穿的是解放鞋。
第一反应——这一定是何小曼的,但仔细一想却又突然想起小说开篇的一个细节:
我注意到他是因为他穿着两只不同的鞋:右脚穿军队统一发放的战士黑布鞋,式样是老解放区大嫂大娘的设计;左脚穿的是一只肮脏的白色软底练功鞋。后来知道他左腿单腿旋转不灵,一起范儿人就歪,所以他有空就练几圈,练功鞋都现成。
仔细一想,这是刘峰:一尘不染的解放鞋,印证了那个年代,印证了刘峰的劳苦,印证了刘峰的干净,也隐喻了刘峰为团里的默默奉献。脚趾朝下的舞鞋,印证了那个年代,印证了刘峰的尽职,印证了刘峰的坚韧不拔,也隐喻了刘峰的本职文工团工作。
故事的主角,毫无疑问,是何小曼。但在这里,我只想写刘峰。
那是一个畸形的年代——当然了现在也一样——做好本分的事情被认为理所应当,而做分外的事情却会大受嘉奖。就这样,因为刘峰骨子里乐于助人无怨无悔,他也在这样的社会大环境下,被捧上了天,接二连三的拿到各种奖,最后各种奖牌就攒满了一大箱。
那是一个偶像的年代——当然了现在也一样——只不过偶像的对象随着时代也跟着变了。当年的偶像是党的领导人,是党中央号召大家去学习的一个又一个英模,是舍身取义的战士,是助人为乐的雷锋。刘峰,别名“雷又锋”,大家身边的活雷锋,就这样,成了大家心中最完美的偶像。
那又是一个叛逆的时代——当然了现在也一样——每个人都深知自己的平凡,却又在不断的创造着一个又一个的不凡。每个人心中都对偶像充满敬佩,或者更准确的说,是羡慕。而倘若身边出现了这样的一个偶像,羡慕便变成了嫉妒。每个人,在敬佩、羡慕、嫉妒着偶像的同时,又暗暗的希望偶像哪天能露出破绽,重新变成跟自己一样的平凡的人。
那更是一个压抑的时代——当然了现在也一样——刘峰想着等林丁丁入党之后再跟她表白,“怕影响丁丁进步”。这是得多能隐忍啊,这一等就是几年。他压抑自己的身体,饿了几个月的肚子,用省下的粮票换成了糖票,凝结成了几个甜饼,做给了最喜欢的林丁丁吃。他压抑自己的内心,这几年时间里,刘峰那颗扑通扑通的小心脏,让刘峰充满热血的刻苦表现,以为凭着“正直善良作风端正”,再加上几个甜饼的暗示,就能捕获女孩子的芳心。只是,那个会爱的刘峰,在林丁丁喊救命的时候,就死了。
世人偏偏不容许英雄身上有哪怕一点点的俗气的东西。可是英雄也是人,人总有七情六欲。因为英雄,刘峰可以跟文工团的很多女孩子接近;因为接近,刘峰偷偷喜欢上了女孩子中的林丁丁;可偏偏因为英雄,刘峰失去了爱林丁丁的资格。此时此刻,刘峰是多么渴望平凡啊。
如果刘峰不是英雄,触摸事件也不会被告发,即便告发,最后也就不了了之。可偏偏因为英雄,刘峰的触摸事件被告发,被唾弃,被大家从神坛直接打到地下,下放伐木连,后来中越战争中差点失去了自己的生命,最后侥幸被救,却永远的失去了一只胳膊。失去胳膊之后的刘峰,变成了对国家而言“破损的零件”,拿了二百八十块钱的安置费,被迫自谋出路。渴望平凡的昔日英雄,终于开始了可怕的平凡。
在那个平凡的年代,大家都知道自己平凡,大家也都知道别人平凡,在别人面前吃一块糖、给别人看一眼巧克力糖纸都足以让人昂首挺胸一阵子。越是平凡,越渴望不凡。很多文工团的女孩子都有着一个当某个北京高官的儿媳的梦想,恰恰因为这样的梦想,印证了姑娘们的平凡。大家都说“时势造英雄”。但当时势不再需要英雄时,英雄就会被迅速打回平凡。对于平凡生活中的巧克力糖纸般的不凡,大家都会刮目相看;反倒是对于从英雄打回平凡的人,大家会唾弃、会避讳、会嬉笑怒骂、会指指点点。刘峰,必须要去面对这样的平凡,必须要去面对这样不平凡的平凡。
30年后,当郝淑雯、林丁丁、萧穗子三个人在北京久别重逢,她们三个都经历了复杂的感情、生活与婚姻之后,又变回了三个单身的老娘们儿。生活,让她们放下了做首长儿媳的包袱,破碎了做歌唱家的梦,也解放了她们三个被时代所禁锢的内心。那天晚上,三个女光棍儿撒开了耍,喝掉了两箱啤酒。她们似乎认识到,假如丁丁当时从了刘峰,刘峰就不会被处理下放,也就不会上战场,也就不会残废,回老家给梆子剧团看大门,说不定现在刘峰已经是文化科副科长,跟丁丁过上温馨幸福的小日子,每年学雷锋定期到来,刘峰也会光荣几天。可偏偏赶上了那个矛盾的时代。国外的电影代替了文工团的演出,导弹坦克代替了所向披靡的骑兵,大环境在不断的变化,文工团从微观上却在一直保持着它的固有体系。人的身体是跟从于组织的,但心是跟从于时代的大潮的。每个人的心,都被未来无数的不确定所诱惑着。林丁丁也一样,对于眼前确定的幸福,显得那么不屑一顾。但多年以后,郝淑雯、林丁丁、萧穗子三个人的聚会上,她们都对当年的选择、当年的价值观嗤之以鼻。
不平凡的时代,主流价值观却是希望每个人都平平凡凡各司其职;但在那个平凡的文工团,主流价值观却是希望每个人都做好本职之外的事不关己的不平凡的事情。每个平凡的人,骨子里希望自己不平凡;但当真的变成不平凡的人,却又多么渴望平凡。
一个价值观错乱的时代,一个捉弄了一代人的时代。
错乱的时代,造就了精神错乱的何小曼。因此,何小曼是当之无愧是这本书的主角。但我写刘峰,是因为他激起了我的严重的情感共鸣——一个山东人、一个朴实的人、一个乐于助人的人、一个压抑自己的人、一个善良的人、一个伟大时代的平凡而不凡的人。
最后,摘录书中的一段作为本文的结尾:
我们是信仰平凡即伟大的一代人,平凡就是功劳,就是精英,好几十年我们平凡得美滋滋的。时代有它不可告人的用心,教导我们平凡了更平凡,似乎我们生来还不够平凡,似乎刘峰的一生没有被埋没在平凡中。同时埋没于平凡的还有一个能工巧匠的刘峰,一个翻绝活跟头的刘峰,一个情操人品高尚如圣徒的刘峰,一个旷世情种的刘峰。本来刘峰平凡善良是无妨的,偏偏用他的平凡来做大文章,偏偏无视他可能的非凡之处,抬杠说他平凡就够了,就伟大了,足够被推举上大理石基座。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天,他或许想到自己的一生,想到此生与林丁丁的错过,全因为他平凡,被塑成平凡的偶像,搁在冰冷的基座上。非得强调他的平凡,定性他的平凡,才能确保那份平凡的不变,平凡了才好使唤;对我们来说,平凡的刘峰真好使唤。于是误了他的一生,误了他一生的真爱。因为偏偏天下女人在心底里,都是不信平凡的,尤其如林丁丁,千万年前该和骏马一并,属于最凶悍骁勇的酋长,怎么可能心服口服地爱上平凡?